展会名称:IMAC澳门国际动漫游戏嘉年华
展会地点:澳门威尼斯人·金光会展中心D馆
展会日期:2024年11月30日(六)、12月1日(日),共两天
展会时间:10:30-19:00
摊租:两天澳门币200元/人民币190元(必须参展两天)
摊位配置:1.2m长×0.6m宽×0.7m高 (一桌两椅)
大会查询邮箱:imacacg@gmail.com
申请须知:
1、组织/社团申请摊位时,相关负责人需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且为组织/社团成员之一。组委会对负责人进行联络,负责人负责其组织/社团的整体统筹工作。
2、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《消费者保护权益法》相应规定,组委会将会收集通过审核的组织/社团联络方式、地址进行报送提交。相关信息将严格保密,并在活动结束后统一销毁。
3、参展内容禁止出现组委会禁止贩售范围之商品(详见下述),如有违反,组委会将予以警告,并保留清摊、取消参展资格,乃至拒绝该组织/社团之后相关活动参展申请的权利。
4、本次申请采用审核制,缴交摊租方法将于报名截止后,由大会向已通过审核的社团提供。
申摊截止时间:
即日起-2024年11月10日23:59:59
申摊渠道:CPP进行申请后点击https://jsj.top/f/FUIqfR 进行问卷填写
允许售卖范围
1、原创或二次创作的作品/制品:(包括但不限于)印刷类(同人志、画集、写真集)、音乐类、游戏类、亚克力制品、抱枕、挂件、挂画、海报、徽章、门牌、扇子、袋子、书签、雨伞等
2、摊位须以原创或二次创作的作品/制品作为摊位的主体销售对象,摊位出售的衍生周边产品不能是官方周边(不论其是否为全新或二手、中古商品)或使用官方素材直接制作之周边产品。
对售卖商品是否符合要求存在疑问,请咨询:
禁止售卖范围:
1、禁止盗版、盗印、非原创(盗图、抄袭、临慕、侵权)以及淫秽、反动、血腥暴力题材等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相关制品;
2、未获得代理/授权的同人作品、制品、二手倒卖物品等;
3、仅作简单加工或者简单图案翻制的周边制品;
4、与动画、漫画、游戏无关的手工产品、毛绒、等制品;
5、任何与饮食类相关的品类,无论自制品、包装食品饮品均不得在现场售卖,包括以礼物、赠品、无料发放等形式均属禁止。
如有以上情况发生,请及时联络现场工作人员或线上方式与组委会沟通。
场馆名称: 澳门威尼斯人金光会展中心D馆